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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培养
选修课与考查课质量监控实施办法
2020年09月23日 10:27

 

为确保选修课与考查课的教学质量,发挥选修课与考查课在拓展学生知识面,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选修课与考查课质量监控小组

组长:王亚君

组员:曹洪奎、于玲、李晗、佟玉军、贾旭、梅红岩、赵颖

秘书:柏冬志

二、监控项目

1、学生反馈(35分)2、学生上课率(30分)3、教学日历(5分)4、教案(5分)5、教材(5分)6、选修课与考查课成绩考核办法(5分) 7、学生作业平时成绩记录(5分) 8、结课成绩(5分)。下表给出了1、2两项的A级和C级标准,评价结果介于A级和C级之间的为B级,不满足C级标准的为D级。3-8项给出了合格标准。学生反馈一项由学生打分,取平均成绩。课程进行中至少抽查2次学生上课率,取平均成绩。

三、实施办法

1、选修课质量监控小组于开课第一周检查3-6项内容。

2、课程进行中检查第1、2、7项内容,1、2项为主要监控环节,在教师课程进行到应上周数的2/3时,质量监控小组两人一组到教师所在教室组织学生打分,教师课程进行中,抽查学生上课率两次。取平均分记入教师成绩中。

3、结课后一周检查第8项内容。

4、评审的平均成绩为该教师的该门课程成绩。

四、结果的使用及处理办法

学生反馈低于60分的教师、上课率低于60%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老师取消其下学期授课资格。学生反馈低于70分或学生上课率低于70%的老师限期整改,经质量评价小组听课合格后方可上课。

五、检查项目及评价方案

检查项目及评价方案见附表。

 

 

电子与信息与工程学院

20209月制定